一、依據: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111 度補助地方政府委外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
二、目的: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二、目的: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為協助事業單位增進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專業知識,並能取得相關證照。
三、上課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30號10樓
四、報名網址:https://cli.ticsha.org.tw 點選 近期活動
五、參加對象:桃園市轄內事業單位相關人員歡迎踴躍參加,惟每一事業單位以不超過二名為原則,辦理單位保留審查權利。
六、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協辦單位: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
七、本次教育訓練全程免費,惟技能檢定費、證照費另行繳交,受訓期滿將核發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或期滿證明。
三、上課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30號10樓
四、報名網址:https://cli.ticsha.org.tw 點選 近期活動
五、參加對象:桃園市轄內事業單位相關人員歡迎踴躍參加,惟每一事業單位以不超過二名為原則,辦理單位保留審查權利。
六、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協辦單位: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
七、本次教育訓練全程免費,惟技能檢定費、證照費另行繳交,受訓期滿將核發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或期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