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公告:112/1/1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教育訓練」結訓採電腦測驗

發佈日期:

勞動部111年7月28日公告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7條、第28條規定:
訓練單位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