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1年7月28日公告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7條、第28條規定:
訓練單位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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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11年7月28日公告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7條、第28條規定:
訓練單位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